盘点近20年落马的省部级高官:常犯十宗罪(1/18)

来源:综合媒体报道 责编:周语欣 日期:2013-7-22

成克杰

原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壮族,1933年11月出生于广西上林县。1986年至1989年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1989年至1990年任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副书记、自治区副主席。1990年至1998年1月任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副书记、代主席、主席。中共第十四届大会被选为中央委员,1998年3月被选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据法庭庭审资料,成克杰利用其职务便利,单独或与李平(成的情妇)共同收受贿赂款物合计人民币4109万余元。全部受贿所得除由李平支付给帮助其转款、提款的香港商人张静海(另案处理)人民币1150万元外,其余都按成、李的事先约定,由李平存入境外银行。案发后,上述款物已全部追缴。2000年7月3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以受贿罪判处成克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当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成克杰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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