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近20年落马的省部级高官:常犯十宗罪(1/18)

来源:综合媒体报道 责编:周语欣 日期:2013-7-22

黄松有

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1957年12月出生,广东汕头人。曾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黄松有1978年考入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毕业后在广东省高级法院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经济庭副庭长、刑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1997年3月起任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市政法委副书记。1999年6月起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庭庭长。2002年12月起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大法官。2008年10月28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决定免去黄松有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2009年8月21日,黄松有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被进行立案检查。据新华网报道,把黄松有拉下水的是位于广州市的“中国第一烂尾楼”“中诚广场”,这座曾因烂尾时间长、牵涉面广、牵涉资金多、“复活”历程曲折的“第一烂尾楼”竟被两家名不见经传的公司竞拍成功。这两家公司如从天降,联手以9.24亿元人民币的低价收购了 “中诚广场”,并很快出手转卖,售价高达13亿多元,净赚了4亿多元。面对这一“离奇故事”,外界深感到此次拍卖活动存在诸多蹊跷。随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原执行局局长杨贤才的突然“双规”,黄松有案发。他是1949年以来中国因涉嫌贪腐被调查的级别最高的司法官员。2010年1月19日,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黄松有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