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秘书帮”:贪腐惊人 能与高官分享权力(1/18)

责编:思涵 日期:2014-4-28

陈希同秘书陈健

曾任北京市原市委书记陈希同的秘书。1993年陈健伙同原北京市某国家机关干部李敏及何世平,参与谋划帮助原北京首钢公司助理总经理周北方办理其妻张锋赴港事宜,并进行了具体分工。后收受周北方给予的贿赂款港币20万元(折合人民币14.9万余元)。1994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北京泛美国际货物储运公司贷款提供帮助,后收受该公司总经理胡小凡给予的贿赂款3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6万余元)。1996年10月25日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没收部分个人财产。图为陈希同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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