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反腐”为名的“不动产登记”(1/11)

来源:财经网 责编:刘阳禾 日期:2014-3-28

以“反腐”为名的“不动产登记”

由此可见,100万元房款,40万元属土地成本,30万元归于建筑成本,15万元为各项税费,剩下的15万元左右则为企业剩余。由此可见,开发商向政府买地盖房后再销售给购房者的整个环节中政府所收益的税费相当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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