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中国民营经济变革史(1/21)

责编:思涵 日期:2013-11-21

揭秘中国民营经济变革史

1988年4月,第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私营经济”的提法第一次出现在中国的根本大法中。宪法第11条增加“国家允许私营企业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发展。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的内容。同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关于私营企业管理暂行条例》。
在这期间,“傻子瓜子”的创办者年广久经历波折,曾三次入狱,其罪名分别为“投机倒把罪”、“牛鬼蛇神”、“流氓罪”;但也曾分别于1980年,1984年,1992年被邓小平三次点名支持。这正好是改革开放的三个阶段,年广久命运的起承转合被认为暗合着我国个私经济的发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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