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跨国公司在华犯下的“七大罪状”(1/7)

5、双重标准:苹果

代表公司:苹果、强生等几乎缩影跨国公司
波及面:★★★★★
危害指数:★★★
中国人付出了更高的价格购买跨国企业的产品,但是,不一定获得更好的服务。
强生的例子是一个,苹果的例子也家喻户晓。今年3月,中国媒体批评“苹果”售后服务存在“霸王条款”。苹果在中国的维修条款属于“普通版本”,而在日本、英国等国却有“特殊条款”。作为消费者的大部分民众,隐约只知道苹果歧视国人,傲慢无礼,售后服务差,却不知事由详细。

来源:九个头条    责编:刘阳禾  日期:2013-7-31

编辑推荐